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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天下所有情人的分手理由無數個.

再多理由充其量就是不夠愛不再愛.

而理由就像是給彼此台階下的產物.

無論其中是否有欺騙或誠實的疑慮.

都無法抹滅掉各自分道揚鑣的結果.

分手後的態度卻能影響對方心觀感.

當不成戀人可以當朋友.

當不成朋友可以當路人.

放與不放取決自己手中.


我知道分手帶來的傷痛..
也了解喜歡對方卻不被接受的痛苦..
但是就算再怎麼氣他或者恨他..
不代表我需要藉由報復他來安慰自己..
而我所謂的報復行為..
指的是用一些自認偉大的舉動去干涉對方生活..
例如:
半夜不睡覺打電話叫對方起來尿尿.
在認識彼此的朋友面前裝悲情博取同情.
三不五時查詢對方行蹤再假借關心的酸對方.
營造深情形象卻不斷像個小人般的在背後放冷箭.
這些都還只是冰山一角..
搞到後來~分手時間比相戀時間還要久..
現在都西元2009年了..
卻還有腦袋食古不化的原始人存在..
最可悲的是始終活在自己的世界.自導自演著..
還渾然不知那些只是無聊可笑幼稚的行為而已..
老實說~如果真還有影響力.當初就不會走上分手之路了..

我自認在感情上不是個高EQ的人..

但至少知道分手後的基本尊重是必要的..

寧願當個感情上的水手~一切順其自然..

也別當個分手後的水蛭~吸對方血為樂..


祝福天下有情人甜甜蜜蜜..

寫的真~ 好!!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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